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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体会网页入口(中国)官方网站“饲料科学”奖学金申报评审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7-11-15   文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

随着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,全院老师积极努力,2016年,学院新增了“饲料科学奖学金”。为保证此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公平、公平、公开,更好激励全院学生努力学习,勤学钻研,也为今后类似工作能有规范有序,特制订此申报评审办法。

一、奖励对象

饲料科学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华体会网页入口(中国)官方网站从事饲草料生产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的研究生,和有志于从事饲草生产科学研究的本科生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政治思想表现良好;

2.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、科研业绩突出,团队合作意识强,顾全大局,任劳任怨,模范遵守规章制度,在各项工作中有表率作用;本科生要求热爱草学专业,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/3、综合测评为A等;

3.未达到前款要求,但在科学研究、基地建设、实验室管理、社会实践和学院重要工作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、得到大家公认,且有两名以上老师联名推荐的亦可申请;

4.同等条件下,延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毕业班学生优先考虑;

5.原则上,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,不再兼得此两项奖学金。

6.原则上,学生在当前学习阶段,获得此两项奖学金限一次

三、奖金与名额

饲料科学奖学金每年评选博士研究生1-2名,奖金每人4000元人民币,硕士研究生3-4名,奖金每人3000元人民币,本科生2名,奖金每人1500元人民币。

四、申报评审程序

(一)学生本人提交《奖学金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;

(二)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,集中审查申报材料,确定初审结果;

(三)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,审议评审结果;

(四)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;

(五)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,则在学院网站公布最终获奖学生名单;如有异议,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复审会议,必要时,听取申请学生的现场答辩,形成复审意见,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,确定并公布最终获奖学生名单

(六)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后,由学院学生工作办负责落实颁奖典礼等事宜。

五、纪律要求

(一)所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且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,规定期限截止后,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换。

(二)有关老师应在仔细核查学生申报材料后,慎重签署意见,联名推荐学生的,应核实学生有关情况,确保推荐对象与推荐理由经得往任何审查。

(三)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产权归属、有效期、加分项计算等条件,参照同期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”执行。

六、附则

(一)本办法为试行,试行期自2017-2018学年,期满将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必要修订。

(二)本办法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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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15日